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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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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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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310141515分,马尔康市日部乡巴拉水电站在进行巴拉水电站引水隧洞(4#施工支洞控制段上游)挂网支护施工时,发生1起顶部岩块失稳坍塌(约100m)建筑业事故,造成2死亡,1人受伤。根据《阿坝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阿州安委〔202113号)有关规定,州安委会决定对你市“10·14”马尔康市日部乡巴拉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2265号)等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技术鉴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挂牌督办相关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以市安委会名义上报州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州安办和州纪委监委备案(联系人:刘永刚;联系电话:0837-2822923)。 

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1016

责任编辑:张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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