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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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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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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阿坝州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与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阿坝州2021年度消防员招录工作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报考者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报考者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接种完成)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审核点。

(四)请报考者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现场审核期间,报考者要自觉维护复核秩序,与其他报考者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复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报考者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复核条件的报考者,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复核;不具备继续完成复核条件的报考者,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报考者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复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避免影响审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者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手机健康码显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审核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体初检。

注:请报考者做好相关准备。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复核前每日进入“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打卡个人健康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时间

2021945日(共计2天),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截止时间:9518

三、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地点

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日瓦坝新区阳光新城对面,马尔康市第四小学旁边)

四、注意事项

(一)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居住证(非阿坝州内户籍人员)、准考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退伍证(退伍军人)、立功受奖证明、党团关系证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证明、核酸检查报告、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报考对象本人证件种类携带)。

)身体初检按征兵要求开展(标准见附件)。

)报考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予以淘汰。

)报考对象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不得委托他人。

)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报考对象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报考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请注意个人安全。

)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和阿坝州森林消防支队为准军事化管理单位,严禁拍摄营区照片、视频和资格复核、身体初检现场,务必遵守现场秩序。

)消防员招录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联系人:州消防救援支队电话:13548399381;州森林消防支队朱治强电话:19938794114

  

阿坝州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2191

附件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喷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病(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 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 mmol/L的,合格

(一 )男性;17.5 ≤ BMI<30,其中∶17.5 ≤ 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 )女性∶17 ≤BMI<24BMI ≥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 ;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 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 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 ,膝内翻股骨内 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cm (条件兵超过 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 ),除条件兵外合格 。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者,可调整下蹲姿势双足 分开不超过肩宽),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人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重度皱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 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责任编辑:张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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