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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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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森防指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部应急指挥流程,确保扑救行动指令清晰、措施到位、有序有效、科学安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出台《四川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对全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部应急指挥流程进行规范。


省森防指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时指出,我省以往在扑火指挥与安全方面,存在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缺乏实战经验等问题,省森防指办会同应急管理厅编制了《工作规范》,主要有这几方面内容:规范火场指挥,理顺各参战力量的指挥、配属、协同、支援关系,重点解决好“谁指挥、指挥谁、听谁的”问题,建立指挥、控制、保障的闭合回路;规范专业人做专业事,在制定扑火指挥方案和实施战术扑救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作用,确保火场一线指挥顺畅、灵敏高效;火场前线指挥部要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努力实现“火扑灭、零伤亡”目标。


其中,《工作规范》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方面,分别从火灾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处置进行了规范。


火灾初期处置应重点做好火情接报、信息报告、会商研判、指导指挥等4个方面工作。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为前方扑救队伍或下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火灾扑救指导性意见和决策参考信息,强调纪律要求。


火灾中期重点明确启动响应、会商调度、力量调动、决策支持、协调保障、舆论引导、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等7个方面工作,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预案相应等级启动标准后,决定或提出建议,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原则上不直接调度火场前线指挥员,以免干扰扑火行动甚至造成危险。


火灾后期处置明确了信息发布和终止响应等2个方面工作,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终止应急响应则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


《工作规范》还对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置要求、机构编成、职责任务、指挥原则等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做好扑火力量集结、火场态势研判、扑救方案制定、扑救命令下达、灭火救援行动开展、加强行动管理、严格安全管理、协调保障工作、火场清理看守、火场安全撤离等10个方面内容。


其中,在机构编成方面,《工作规范》要求前指设立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若干人、调度长1人(可由副总指挥兼任)、安全官1人(可由副总指挥兼任)、联络员1人和新闻发言人1人。其中,安全官主要负责现场安全管控,组织制定应急避险预案,对灭火救援全过程、全要素开展安全评估,落实安全责任。《工作规范》也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划分。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火灾监测组、通讯保障组、交通保障组、专家支持组、灾情评估组、群众生活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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