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年第11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规定,经考评机构评审,认定茂县鑫盐化工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公布。
阿坝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国勇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