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年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规定,经企业申请,考评机构评审,认定阿坝州茂县鸿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阿坝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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