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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清明祭祀诚可贵,严防用火价更高

发布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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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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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郑重告诫,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清明节来临,上坟扫墓、春游踏青和农林业生产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急剧增多,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消防形势严峻的形势下。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县应急管理局做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清明节期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应急保障中心主任组成督导组分工到全县各镇村(上下两个片区)督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村寨,通过向村干部、护林员以及入户走访,了解各村寨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护林员上岗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倡导献花植树,文明祭祖,无烟扫墓的新风尚。

督导组强调,一是清明节来临,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严峻形势,村组两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实防灭火工作;二是要加强返乡祭祀人员及特殊人群宣传引导,切实做好火源管控;三是要做好应急准备,用好防灭火队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坚决杜绝火灾发生;四是清明节期间要按照片、地、块的责任划分,由村委进行实施动态监管,开展定时和不定时检查,保障“山有人巡、林有人看、坟地有人管”,以保障清明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养成和形成,助力汶川县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张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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